|
目击大陆私渡女溺毙案庭审 被告之间狗咬狗(图)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2日11:11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近日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展开庭审。从10月28日开审到11月4日辩论终结,前后共经历了6天的集中审理。其间,记者于11月3日赶到苗栗,现场旁听了法庭调查的情况。
根据调查,此案的被告王中兴、柯清松、叶天胜、曾炯铭四人,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私渡26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署发现缉捕,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以加速逃逸,竟不管同船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造成6名大陆女子不幸溺水而死。为此,当地检方要求法院判处王中兴、柯清松两人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
11月3日,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法庭。“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一案自上周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审以来,11月3日结束了法庭调查阶段,所有证人和被告都已出庭接受讯问。法庭将于11月4日结束辩论并于两周后作出判决。根据调查,此案的被告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四人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私渡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人员发现缉捕,其中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及加速逃逸,竟刻意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结果造成6名大陆女子不幸溺毙。新华社记者吴增祥摄
友善的台湾同行和法官
当天是大陆驻台记者的集体行动。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4家媒体的8位驻点记者分乘3辆车,驱车百余公里,于早上9时许抵达苗栗。庭审原定的开始时间是9点半。但当我们抵达法院时,才知由于法官个人原因,开庭时间推延至10点半。原以为等待的过程会很难熬,谁知这一个多小时我们一点没闲着,因为大陆记者的到来吸引了当地众多媒体同行,他们早早就候在法院,从我们一进门起就开始“包围”。不管是我们用记者证换旁听证,还是通过安检进入法庭……相机和摄像机就一直对着我们。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还被他们围住作了一个访问———不管他回不回答或说什么内容,反正只要有画面和声音就是新闻。不过这些敬业的台湾同行大都没有恶意,混熟了之后,大家很快也就恢复了友好的“同行”关系。
大陆记者的到来也惊动了负责此案的法官之一姚铭鸿。开庭前,他客气地把我们请到他的办公室,边泡茶,边给我们介绍案子的一些情况。为此,当地的台湾记者对我们获得的“优待”还颇有些“嫉妒”。
11月3日,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乘坐王中兴、柯清松两人所驾舢舨私渡来台的姜姓大陆女子出庭作证。新华社记者 吴增祥摄
交叉讯问细致严谨
此案的审理在当地法院二楼的第九法庭进行。法庭内的布置简单而庄重,约能容纳百人旁听,但当天加上媒体记者,旁听席上总共不到30人,据说其中主要是4名被告的家属。
10点30分,庭审如期开始。3名法官入座后,4名被告很快通过法庭后侧的一个小门被提上法庭。远远就听见几名被告走来时脚镣碰击的声音。被求处死刑的王中兴、柯清松走在前面,两人都是目不斜视,面无表情;罪行稍轻的叶天胜、曾炯铭为躲避相机和摄像镜头,用手挡着脸。进入法庭后,他们4人被允许在被告席上就坐。
当天出庭应讯的还有一位重要的证人———来自吉林的姜姓23岁大陆私渡女子。上午的庭审主要是围绕证人进行。目前台湾的庭审是采取交叉讯问方式,因此代表控方的检察官和被告的辩护律师轮流对证人进行讯问。
记者在旁听时发现,当地警方和检察机关显然为此案“做足了功课”。在讯问证人时,检察官的问题大多围绕案发现场的一些有说服力的细节,如落水时的水深情况、驾驶员的位置等。台湾司法人员的认真和耐心让记者大开眼界。由于讯问的内容十分具体,法庭时时需要向证人提供侦讯记录,但因为证人阅读繁体字有困难,他们便逐字逐句地念给证人听,然后再请她证实其“实在与否”。
不知是由于时隔太久或是身体状况不佳,这名年轻的大陆女子在回忆案发当天的一些情况时,不时出现记忆模糊的情形,让旁听的大陆记者暗自为她着急。不过在场的台湾记者安慰我们说,此前已出庭作证的4名大陆女子的证词已十分清楚,足够证明几名被告杀人的犯罪事实,因此这最后一名证人的“软档”也不会对整个判决构成什么影响。
11月3日,“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法庭听取证人证词。新华社记者 吴增祥摄
百般狡辩也枉然
针对证人的讯问大概进行了两个多小时,随后,法官问几名被告对证人的陈述是否有意见,这时王中兴提出了异议。这名当时的船长辩称:当时舢舨停靠的位置距沙滩很近,水深只到腰部,船上的大陆女子没有事先说明不会游泳,自己一直坐在驾驶席上,根本没推人下海…… 对于王中兴的狡辩,记者毫不奇怪,因为早就得知几名被告只承认搭载大陆女子私渡来台,对推人下海的事实一直予以否认,这也正是此次庭审的关键。
不过惨遭被告毒手的原告却受不了这样的黑白颠倒。据当地同行透露,在此间的几天法庭讯问中,被告始终否认罪行,而当时出庭的几名大陆女子气愤时甚至大骂他们“王八蛋”。
最后出庭的姜姓女子性格明显内向得多。王中兴满口胡言时,看得出她满脸都是愤怒,但却始终不发一言。这种愤怒一直到接受我们大陆记者们采访时才表现出来。
时间很快接近12点,法官宣布暂时休庭,下午1点40分再审。我们几个大陆记者遂要求采访作为证人的大陆女子。她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这个要求,毕竟,我们几个是来自海峡彼岸的“亲人”。但瘦弱的她很快捂着肚子坐了下来,开始低声啜泣,我们关切地问她是不是胃不舒服,她哭着说:“不是,我是为被告的狡辩生气!”
11月3日,“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出庭应讯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承认案发当天私渡多名大陆女子入境,但始终否认有杀人既遂与未遂事实。对此,当天乘坐王中兴、柯清松两人所驾舢舨私渡来台的姜姓大陆女子十分气愤,这位23岁的吉林女子在庭审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度痛哭失声。新华社记者吴增祥摄
被告之间“狗咬狗”
下午我们继续旁听庭审,但只一会儿便实在听不下去了,因为几名被告在接受质询时,总是换着花样地推脱罪责,内容和王中兴上午的狡辩如出一辙,不外乎什么“没推人下海”、“水深只一米多”云云。 考虑到当天只是法庭讯问,不会有什么结果,而且次日还要进行最后的言辞辩论,所以我们几个大陆记者商量后决定中途离开。
第二天的法庭辩论一直持续到深夜11点多。冗长的庭审过程中,也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场面。两名被求处死刑的被告在庭审时,竟互相指认对方在案发当天有推大陆女子下海或不尽救人义务的行为。
当天下午,此前一直否认杀人事实的柯清松突然提供了新的供词。他说,案发时曾目睹王中兴强推两名大陆女子落海,当时王中兴还要他帮忙把船头的女子推下去。在舢舨加速驶离现场时,左舷有另5名女子抓住栏杆或吊在船舷外,而在加速几秒钟后,这5人相继落海。
至此,尽管仍有疑点,但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了。被告纵使百般推脱也终将难逃法网。
4日的辩论终结后,当地检方认为柯清松有悔意、尚有人性,当场将求刑减为有期徒刑15年。法庭定于本月25日对此案作出宣判。(参考消息报驻台北记者 张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