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律师协会首次向部分律师发放律师袍。其中,省法律援助处、广大律师事务所及卓志律师事务所等省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首批领到新律师袍的律师。按照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领到律师袍的律师从即日起必须规范地穿上律师袍出庭。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指出,律师袍有三大作用,一是有利于加强广东省律师管理工作。因为只有考取法律执业资格并取得律师从业资格的律师才能领律师袍,假冒律师及非法执业者是没有律师袍的。因此,这对广东省存在的假冒律师非法执业等现象将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二是有利于增强律师的责任感;三是有利于严肃律师出庭纪律及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报记者 江蔚然 通讯员 刘洪群 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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