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钦州7月31日讯(见习记者蒙志献 通讯员孙美 李烈干)钦州市钦南区3名未成年人李继、叶栋和李木竟在一天内犯下抢劫轮奸两大案。近日,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分别判处李继有期徒刑10年,叶栋有期徒刑6年(李木批捕在逃)。
2002年11月3日13时许,李继、叶栋和李木3人在钦南区那彭镇街上闲逛时,李继便向其他两人提议:抢他人的钱来吃喝。叶栋和李木当场应允。3人遂来到丽光农场附近守候,伺机作案。这时,那彭中学学生刘某骑自行车上学路过此地,李继等3人便一哄而上,将刘某拦住。刘某因害怕便将身上的2元钱掏给他们。
这3人将刘某赶走后,继续在原地等待。16时许,那彭中学一名女生骑自行车路过该路段时,这3个恶少便猛扑过去,将该女生劫持到公路南侧的草丛中。最后,3恶少轮流将该女生奸污。
杨继等3人在光天化之下施行抢劫,并轮奸女生,本应从严从重判决,但由于李继和叶栋作案时均未满18岁,法院故作了如上判决。(文中三恶少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