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让司法者到司法考试这杆称上称称斤两、量量高矮
2002年7月24日14:07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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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翔网友:
看了你的《为没通过司法考试的检察官、法官鸣不平》一文,字里行间透着一股身为检察官的不平之气,看完之后,我亦为之不平,思之良久,却又觉似有不妥。
我还是觉得,检察官法官要通过司法考试,应该是一个基本要求。因为司法要公正,就必须让司法者知法、懂法、能熟练运用法律,这是最为基本的条件。在目前的中国,司法者的整体素质偏低是现实状况,一些司法者甚至连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诸如有名的三肓法官姚晓红就是典型的例子,像这类人员要杜绝他们进入司法队伍怎么办?唯有通过考试,一把尺子量到底,将其绝对拒之于门外。
当然,可以看出,司法考试对你等人才而言,是一种委屈,因为博导也不一定通过高考,文革小将也会考倒教授,我觉得,这不具有可比性,因为高考和文革小将的题都不是博导或教授的专门领域,而司法考试却是司法非专门弄懂、弄熟、弄通的专业领域,你不知道,那让老百姓问谁?而且你还认为法律学科要有悟性,我很赞同,但以我学习的体会,若没有基础知识作垫底,再有悟性也无法领略大义。我还感觉出,你的悟性论跟高分低能论有很多相似之处,而我却以为,即使是有一部分高分低能者(我相信绝对不会太多,因为为世人诟病不止的高考也只产生了极少的一小部分),也比让司法部门敞开大门让人进要好,至少这些高分低能者死搬法律条文比随心所欲的司法要让人服气。
众所周知,我们的律师的整体素质要高于司法者,为什么会高?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律师从业者必须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律考,我想,既然律考(现在是司法考试)能够对提高素质和执业水平有效,为什么司法者不能走这条道?既然走了这条道,大家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又有什么可诟病的?你说你没时间,可人家农民工人就不忙?他们可还要为稻粮谋!
确实,司法考试也有弊端,还有八股之嫌,还有指定用书、记忆题太多之类的不足,但我们还有完善的余地,还有改进的机会,用不着一棒打死,你说是吗?
另外,你说现在参加考试的司法者多是单位的杰出者,是正宗科班出身的,这是实情,我想,要是能让所有的司法者到司法考试这杆称上称称斤两,量量高矮,这才更好!
最后,祝你明年考试大捷!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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