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远) 对于在北京务工经商的300万外地来京人员而言,即将得到的一份“礼物”会使他们感到一丝惊喜:市人大常委会今天正在审议对《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所做出的修改,如果能够得到通过的话,从今往后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就可以不再需要缴纳管理服务费了。 据介绍,去年10月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取消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的管理服务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项管理费用在本市实际上已经从3月1日起开始停收,北京市政府同时向人大提请审议,准备将《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中涉及收取管理费的第30条予以删除。 据了解,这是根据去年国家取消行政收费项目的要求以及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市政府计划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因此需要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做出相应的修改。与《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一同提出修改的,还有《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道路管理运输条例》、《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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