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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重罚破坏环境卫生者 乱扔垃圾最高罚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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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30日21:2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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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口3月30日电(记者郭嘉玮)海口市环卫局决定从3月30日起,对违禁破坏环境卫生者,将按规定处以最高达5000元的罚款。
海口1995年出台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违反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将被处以数目不等的罚款。但长期以来,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环卫部门主要采取教育警告等形式,未真正实施罚款,致使各种破坏环境卫生行为屡禁不止。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在市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包装箱、容器、蔗渣等废弃物;禁止从楼房和各种车辆向外吐痰、倒水、抛丢弃物等;临街铺面要作好“门前卫生三包”。违者责令立即清扫或改正,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办法》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江、河、湖、海、沟等水域、岸坡倾倒垃圾。违者责令立即清除,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移动、占用、拆除和损坏环卫设施。违者责令恢复原状,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海口环卫部门已组织市容监察大队和卫生监督员40人,在大街小巷进行监督检查,对破坏市容卫生者,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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