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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收费不公示拒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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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8日00:02 重庆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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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赖迎春 实习生 李峤)今年高校的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未公示的费用不得收取。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维护广大学生权益,市教委昨天出台一系列规定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并明确表示,凡属高校乱收费,学生可拒缴。 今年收费不涨价 市教委要求,各在渝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财政、教委共同颁发的《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按照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今年高校收费继续保持在原有标准不提高,各校不得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出台任何新的收费项目,坚决禁止巧立名目,超标准收费。 收费项目须公示 同时,各高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除了在录取通知书上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外,还必须在校园内设立固定的收费公示栏或公示牌、公示墙、价目表。未公示的费用学校不得收取。 违规收费可拒缴 市教委负责人表示,凡有高校违规收费的,学生可拒绝缴纳并向市教委或市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举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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