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失职酿成5起重大事故 江苏南通追究数十干部
2002年6月19日02:13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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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苏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透露,根据对去年该市发生的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因工作管理不到位或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56名干部,分别受到了责任追究。
去年1月7日,海安县人和休闲浴室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死亡7人,轻伤2人;10月15日,如皋市振黄废油净化厂发生窒息中毒事故,死亡4人;10月30日,如皋市石庄南方面粉厂在建厂房坍塌,3人死亡,1人重伤;10月31日,崇川区一个体维修店违章维修一辆危险品槽罐车时发生爆炸,致使3人死亡;11月12日,如东县长沙镇“肉饼沙”滩涂因受潮涌影响,引发一起海难事故,10人丧生。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及南通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已分别作出结案批复,对在这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56名管理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包括县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22名,一般干部31名。其中,13人被撤职,6人被降级,1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人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13人被诫勉谈话。此外,这5起事故的6名直接肇事者分别被刑事拘留。(陶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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