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期在成都近郊抢人钱财、打劫银行、伤害无辜的“彭州帮”犯案团伙近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团伙中7人被判处死刑,另有2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自2000年3月至去年4月期间,该团伙成员在彭州市、什邡市、广汉市、金堂县等地,蒙面持枪在深夜和凌晨对游戏厅、茶楼等娱乐场所实施抢劫,抢得现金80万元、手机38部。团伙成员潘华强等3人去年3月16日下午持枪、刀蒙面进入某银行分理处,抢得现金16万元。2000年11月,团伙成员徐成岗等人将案件知情者温某某等两名成员骗至甘肃洮县杀死并焚尸。同月,徐成岗等6人又将团伙成员吴贤忠、张珠福二人杀害灭口。(王鑫 吴潮 记者马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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