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赵世亮代表在内蒙古代表团小组发言时说,人大工作报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今天,法律的制定要与时俱进。在机构改革情况下,尤其要尽快进行编制立法、人事立法工作。要真正做到设编必须有法定程序,超编必须有法律制裁,用法律的形式把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结构比例和人员定额固定下来,使编制工作有法可依。还要加快人事立法的速度,尽快出台《公务员法》、《事业单位职员条例》、《事业单位聘用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完善的人事法规体系。编制立法和人事立法后,可以减少一些地方的随意性,避免膨胀—消肥—膨胀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