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东方宾馆董事长与情妇同堂受审
2002年7月23日12:51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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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情妇的“舅舅”索贿用于与情妇共筑爱巢,还说是因情妇家境困难,自己出面让其“舅舅”接济“外甥女”;而其情妇则说行贿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根本不是自己的舅舅。昨天上午,原广州市东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龙丕泉因涉嫌受贿85万元,与情妇伍婉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台受审,庭上两人相互推诿,口供屡屡穿煲。
涉嫌受贿85万
今年58岁的龙丕泉系湖南省桃源县人,大学文化程度,去年10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龙丕泉在担任广州市东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8年将东方宾馆西广场停车场租给广东省外商企业投资协会作为每年春秋两届交易会的展览场地,在广州有关部门按照规定需要拆除停车场时,龙亲自向有关领导求情留下停车场,供他人牟利。从1999年初至2001年5月间,龙丕泉收受广东外商企业投资协会王振炎和广东省中协展览有限公司何仁俊贿送的人民币51万元。
1997年下半年,龙丕泉同时兼任花都东方园林山庄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与伍婉华勾结,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也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擅自将该公司的东方园林山庄基建工程发包给挂靠广东省机械工程施工公司的包工头黄一峰承建。从1998年至2001年4月间,被告人龙丕泉通过伍婉华收受黄一峰贿送的人民币32万元,另外还单独收受黄贿送的人民币2万元。
庭审直击
索贿竟是“舅舅”资助“外甥女”
庭审中龙丕泉说话不时打着官腔,回答公诉人和法官的讯问总是“顾左右而言它”,回避关键问题不谈。其年仅37岁的情妇伍婉华容貌清秀,丰韵犹存,在持续6个半小时的庭审中一直思路清晰,几年前的事情还能清楚地记得其来龙去脉,连庭下听审的人都暗暗佩服她的记忆力。
辩解一:月入过万还要战友资助
关于东方宾馆西广场停车场的租赁问题,龙丕泉认为那不在他的分管范围内,他是董事长,主要负责资产管理、对外扩张,上市公司证券业务,这归销售部管。他从来没有向销售总监打招呼说应该租给谁,他也就没有为租用该停车场的他的老战友何仁峻谋取什么利益。
可是那被定为有碍市容的西广场停车场又是怎么被保留的呢?“越秀区城建大队说那里影响市容,我们就给他们打报告,然后又给规划部门打报告,没有下文,只好由我亲自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打报告要求保留了,这是我们企业研究内部决定的。”他说如果拆了,企业每年就少收入200万元,他这么做全是为了东方宾馆的效益着想。至于老战友何仁俊给钱他,是因为要在经济上资助他。
法官问:“你每个月一万多元的收入还不够用吗?”龙丕泉略一沉吟:“反正我收了钱,就是感谢费了。”
法官:“从前他有没有资助过你?”龙丕泉:“没有,是从把西广场发包给他之后,他开始资助我的。”
法官:“何仁竣为什么以前不资助你,而西广场发包给他之后开始资助你?”龙丕泉:“他资助我是为了感谢我使他的企业获利。”
龙丕泉是怎么帮助何仁竣获利的呢?据公诉人出具的何仁竣证言显示,在西广场招标前的一次吃饭的时候,龙丕泉把西广场招标的底价悄悄透露给何仁竣,从而使其轻松中标。西广场承包到手的第二年就为何仁竣和王振炎带来滚滚财源。
辩解二:32万元是“舅舅”资助“外甥女”
龙丕泉和伍婉华在法庭上承认两人是情人关系。东方园林山庄又是怎么发包出去的呢?龙丕泉称包工头黄一峰是情妇伍婉华的舅舅,所以相识。“当时公司为了有个项目让公司股票上扬,想赶紧把东方园林山庄建好开业,就给当时的花都市政府、建委打报告,因合资企业可以不用招标,该项目完全是边联系、边设计、边施工,黄一峰是在‘免标’还没有批的情况下进场施工的。”
关于收钱一事,他推给了情妇,说他们是亲戚,伍婉华称经济有困难,就让他向黄一峰要钱,32万元钱是伍婉华收了,不关他事,有些钱用在房子的装修上了。这房子是谁的呢?伍婉华称,这是龙专门为他们两个人幽会准备的地方。
伍婉华原是东方宾馆的一个小职员,从1997年开始与龙丕泉关系密切起来。她当庭否认黄一峰是她舅舅,称黄送的钱很明确是给龙丕泉的,当时还说“是按工程的千分之一给龙董事长”。“每次收了钱全部由龙丕泉决定如何使用,其中有12万元是我向黄借的,是有借条的。”
伍婉华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从1992年她就认识黄一峰,后来黄一峰知道伍婉华与龙丕泉的特殊关系后就想让伍婉华介绍他与龙丕泉认识,但是担心龙丕泉官职太高,不随便见人,就叫伍婉华对龙丕泉说黄一峰是她的舅舅。龙丕泉认识黄一峰以后,伍婉华向龙丕泉要钱,龙就叫黄一峰给钱她。“我没有和龙丕泉勾结发包工程,黄一峰送的32万元钱也都是送给龙丕泉的”,伍婉华为自己辩解。
公诉人在庭审中提出,鉴于龙丕泉和伍婉华能够全部退清赃款,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处。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吴秀云 张玉琴)来源:200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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