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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卫队向海外派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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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08:2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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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6月9日,日本参议院举行全体会议,以137票赞成、102票反对通过了旨在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案》(简称PKO法案)。
1992年9月,日本向柬埔寨派遣了大约600名自卫队员,这是自同年6月通过《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案》后,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
1993年3月26日,日本政府第二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向莫桑比克派遣一支由50人组成的自卫队,参加联合国在那里的维持和平部队。
1994年9月,日本向卢旺达周边国家肯尼亚、扎伊尔等地派遣自卫队,这是战后第三次向海外派兵。
1996年2月1日,日本第一批参加联合国驻戈兰高地观察员部队的14名自卫队士兵和2名民事官员抵达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这是日本首次参加联合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第二批29名士兵于2月8日前往叙利亚。
1998年11月9日,自卫队先遣队9名队员前往洪都拉斯,调查“飓风”造成的灾情。后又派遣70至80名队员赴洪都拉斯,这是日本自卫队首次前往外国救灾。
2001年10月,日本政府在没有得到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允许日本自卫队舰队在印度洋上向美国在阿富汗发动的反恐战争提供后勤援助,并于当年11月开始执行自二战以来日本自卫队首次在战争地区的“非战事”任务。
2002年12月16日,日本海上自卫队最先进的“雾岛号”宙斯盾驱逐舰离开横须贺基地,前往印度洋支援美军的军事行动。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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