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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了别人遗失的皮包后,一名外地打工者将3000元现金留了下来,把包里的证件连同一封“忏悔信”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失主,许诺自己将来肯定还钱。 失主感到很意外 失主于先生昨天接到这件邮政特快专递时感到很意外。他说,上周六晚他和朋友在江西路一家酒店吃过饭,不慎将装有3000多元现金及证件的皮包丢失,第二天上午急忙将现金卡等办理了挂失手续,“我当时就没打算再找回我的背包。”于先生说。 来信:你相信我吗 这件特快专递是前天中午由水清沟邮局寄出的,寄件人署名为“王小欣”。除了证件及信用卡,于先生还在快递封包里发现一封“忏悔信”,署名为“一个失败者”、“一个相信自己能翻身的打工者”的寄件人在信中说:“于哥你好,我于11月16日晚捡到黑包一个,后查看知道是你的,由于我现在急需用钱,就把你的钱给留下了,算是我借你的,以后我会还给你的,真的。不知你相信我吗?其它证件和药(钥)匙都还给你,保证不少。”“我有能力还你的钱。其实我很想做一个好人,但现在我的确有困难,请原谅。” 失主:我愿帮助他 于先生说:“从‘忏悔信’的字里行间中,我能感受到这名打工者想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希望这名打工者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来找我,我愿意向他伸出援助之手。”(青岛早报 徐勇) 新闻链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北极星律师事务所的张曜律师,他说,捡到他人财物不还属于不当得利行为。他提醒捡包人还钱,否则于先生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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