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4月25日消息 记者从海南省就业局失业保险科了解到,省本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其医疗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具体程序如下:省本级失业人员可先住院治疗,待病愈出院后凭失业证、医院病历证明、住院发票、住院治疗明细帐单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报销;省本级失业人员如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经住院医治无效不幸死亡的,可由家属凭失业证、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发票、住院治疗明细帐单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申请报销有关医疗费用,并凭死亡证明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相关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