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市中级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一宗冒充公安人员抢劫他人财物的刑事案件。出庭受审的王德怀等3名被告人均系贵州省丹寨县人。 转自搜狐 2001年12月26日晚11时许,28岁的无业人员王德怀、杨昌军窜到宝安区公明镇一个路口,由王德怀穿上新警服,以“查卖淫嫖娼”为名将被害人陈某驾驶的富豪小轿车拦停,陈下车后即被王、杨用鞋带捆住手脚,王等人从陈身上搜走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600元),并由杨昌军驾车逃跑。 转自搜狐 2002年2月1日晚8时许,王德怀穿警服,尹世元穿迷彩服伙同另一同乡,在梧桐花园大门口以“查车”为名将被害人叶某驾驶一辆“风度”小轿车拦截,叶某下车接受“检查”即被带上手铐,叶某共被抢去小轿车、现金人民币、港币、手机、银行一卡通等,共价值人民币31万多元。之后,3人将叶某捆绑推下排水沟,并将抢来小轿车开回贵州丹寨县。同年2月25日,杨昌军开着抢来的小轿车在贵州省都均市北沙坝收费站被当地交警查扣,交代了犯罪事实。(记者陈阳阳通讯员孔献之)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