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幸琦昕 通讯员 何铁赞)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要发展多种灵活方式就业相适应的劳动保障制度,实行灵活的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发办法,实行小时工资制度,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合同保障办法。 在今年召开的广东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广东省政协委员刘文炎等6名委员提出,要积极扩大与促进广东的就业率。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听取了委员们的建议后表示,要建立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按照有关方针,推动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布局结构调整,全面创建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分类指导开展职业培训,建立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除在职职工培训费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付外,其他各项职业培训计划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李处长告诉记者, 广州市自1998年建立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的4年来,已经有12万下岗接受再培训的人员受惠。特困的下岗人员在这个计划中,只要愿意参加培训,一切费用都由政府支付,而非特困的下岗人员则只要完成了学业,拿到证书就能获得政府的奖励。 此外,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表示,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把发展社区就业作为扩大就业门路的主攻方向,鼓励多种灵活方式就业。要培育发展一批劳动派遣企业或中介组织,引导劳动者到社区服务岗位就业。而且还要和发展多种灵活方式就业相适应的劳动保障制度,实行灵活的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发办法,实行小时工资制度,探索建立新型的劳动合同保障办法。 对此方式,从事人力资源调配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十分赞成,他认为,这种短时关系的雇佣制度也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应该作为现行经济制度下的一种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