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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委、市政府采取强力措施严防城区大气污染出现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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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4日14:09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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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延安讯 记者 刘元近期,延安市城区大气污染有所反弹。对此延安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决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实行立体、交叉、网络式监督检查,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污。
从1998年延安市实施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参与下,延安城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空气质量明显提高。但随着治污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在今年城区煤炭检查站撤销之后,源头治理失去了直接、最有效的控制,给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进入冬季以来,个别居民特别是一些特困户,置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有关规定于不顾,继续焚烧非指定煤种,给城区造成了新的大气污染。
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治理措施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目的,为此,延安市城区治污办专门制定了《2002年冬季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将继续实行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和联户联保责任制,严明纪律,划片包干,落实责任。同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战,人人保护环境、共同建设家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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