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两位法律工作者到市工商局申请注册“私人侦探社”遭到拒绝。国家工商总局说:“我国早已明令禁止‘私人侦探社’,绝不允许私下操作。”
上午9点,记者在市工商局大厅12号窗口前看到,两位先生正在咨询工作人员:如何办理私人侦探社。他们是金学苑律师事务所的王国敏和大宁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
工作人员莫名其妙地看着两人,“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我从来也没见过要办私人侦探社的。国家早有文件禁止这种做法。”“可重庆已经有一家注册的了,今天,网上又刊登了重庆某报的文章,说全国的私家侦探召开峰会。难道重庆和上海的政策不一样?”
记者拨通了重庆某报发表此文的见习记者的电话。他认真地说:“是我采写的稿子,文中提到的邦德公司肯定是侦探公司。国家以前是有禁止令,但早已解封。”然而,他却说不上来何时、何部门解封的,以及邦德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
20分钟后,另一位撰稿记者解释说:“邦德公司注册的是信息咨询公司,非私人侦探公司。但它的实质是做私人侦探的工作。虽然1993 年公安部下发过《通知》,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但在现实中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她认为:“给这个信息公司冠名‘私人侦探公司’,主要是该公司确实办这种业务,与法律打了擦边球。”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重庆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所,一位女士说:“我们从来没有给哪个‘私人侦探公司’办理过手续,经营范围也不可能明确‘侦探’或有相关模糊的范围。至于那个邦德公司,如果确实经营‘侦探’项目,应该属于查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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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禁做侦探
国家工商总局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询问时严厉指出:“国家的态度十分明朗,禁止私人开办侦探业务,至今尚无一例注册成功的。那些所谓‘私人侦探公司’,都是打着咨询公司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于‘打擦边球’的公司,按规定应该严厉处罚。” (记者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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