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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教授招生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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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6日12:5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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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教授招生受贿
粤审理首宗高校招生受贿案,一审判其有期徒刑5年半
近日,广东一所全国重点大学的副教授、体育部副主任李兆森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经法院审理,2000年9月至2002年1月,李兆森利用为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采购校服的职务便利,受贿22.4万元。据悉,高校受贿案一般多发于后勤和服务方面,在招生领域中受贿在广东省还是首次发现,全国也很罕见。
东窗事发
自首后他还急着赴欧考察
据法院介绍,案发前,今年53岁的李兆森在事业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是一所国家重点大学体育部的第一副主任、副教授,主持体育部的全面工作;1997年-2001 年被评为优秀国家级裁判,历任九运会田径比赛副总裁判长、2001年全国田径比赛总裁判长;所撰写的论文还先后入选2002年悉尼奥运会、第13届亚运会、第22届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性体育科学大会;几年来还出版过《最新田径竞赛裁判法》等4部著作。就在案发前不久,李兆森还在申报国家社会科学科研课题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正当李兆森踌躇满志的时候,他受贿的行为败露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今年6月7日,李兆森来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自首,交代了他在2000年9月-2002 年1月间,利用为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和采购校服的职务便利,大肆受贿22.4万元的事实,并退回了所有赃款。
令人发笑的是,在自首后,李兆森以为自己已交代清楚问题,贿款也已退清,应该没事可以回家了。他竟然对检察官说:“什么时候能结案?我还赶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去欧洲考察,我还想早点回学校搞科研!”
案犯交代
一年多受贿22.4万元
据李兆森交代,在2000年9月-2001 年9月,他先后多次收受学生家长张某、李某等10人的贿赂款共13.3万元,然后在招生时为这些学生大开绿灯。
其中在2000年5月,李兆森到深圳测试体育特长生,深圳某中学的学生张某自荐篮球专长。张的父亲希望李兆森“关照关照”,并说事成后会感谢他。后来张某顺利“考”上。2000年9月,李兆森去深圳出差,张父盛情款待了他。席间,李起身去洗手间,张父也跟了进去,见四下无人给了他一个信封,说是感谢李兆森让他儿子上大学。李推辞了几下就收下了,回家发现信封里装有2万元。就这样,李兆森与张某的父亲在洗手间里完成了一次肮脏的交易。李兆森后来再次在厕所接受了他人的贿赂。
除了利用招生受贿以外,李兆森也不放过其它“发财”机会,在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间,他还利用为新生采购校服的机会,先后多次收受了广州某针织服装厂负责人给予的贿赂款9.1万元。
今年10月25日,在调查清楚案情后,海珠区检察院对李兆森提起了公诉。日前,李兆森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76000 元。
行贿人交代
他多次催讨“拖欠”的贿款
法院查明,向李兆森行贿的人一般都是那些体育特招生的家长和教练们,他们中很多人明知自己的孩子和学生成绩已达到了录取线,但总是觉得没送点钱不放心,给了钱才安心。在他们中,有一个名叫杨东(化名)的中间人,此人在向李行贿的同时居然还不忘中饱私囊。据他交代,李兆森曾多次打电话给他催要被“拖欠”的贿款。
杨东是辽宁省的一个教练,此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在业余时间介绍有体育专长的体校生或高中学生给各所高校,从中收取中介费用。
去年5月,李到鞍山物色特招运动员时认识了杨。据杨交代,他知道李所在的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每年的体育特招生名额有80多个,而李又是一个有权决定招收对象的负责人,于是热情款待李。
在饭桌上,杨对李说,他手上有3名高中毕业生,体育成绩不错,看能否帮忙,事成后每个学生给2万元好处费。李后来交代,这次交易能得6万元好处费,数额颇大,他很是动心,于是满口答应。饭后,杨拿出3万元给李,说等学生成功录取后家长会把余下的钱再送上。
没过多久,杨的父亲突然病逝,因为要办丧事他把学生家长给的余下3万元全部私吞,按他的说法是先“借”来用用。杨说,这之后,李多次打传呼找他让他早日还清那3万元钱,每次他都以钱还没周转过来为由推搪,李就叫他赶快还钱。
2001年7月,杨又对李说,他还有3名学生,不如一块要了,事成之后每个学生给他3万元。此时李还没有拿到上次的那3万元,却对这回的9万元又起了贪念,于是又答应了。哪想这笔钱杨又私自扣下了,这之后,李多次打电话催杨拿钱,但都未果。
直到案发,李在与杨的这两次交易中实际只拿到了3万元钱,杨东最后在交代时说,他根本没想给李兆森那么多的钱,只是怕他嫌少不尽力帮忙,才故意说那么多的。
本报记者卢冬红通讯员吕少江
李兆森的自白
我后悔为几个臭钱而犯罪
据广州市海珠区专案审理李兆森的检察官透露,今年53岁的李兆森长得一表人才,他的妻子也是大学的老师,女儿在外念书。李兆森与妻子的感情很好,这本来是一个人人羡慕的美满家庭。案发后,李兆森在看守所写了一个自白书,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表后悔。以下是部分摘录:
……是党和国家把我从一个下乡知识青年培养成大学教授、共产党员、体育部的负责人,我在X大工作已有20多年了,学校多年来教育培养了我,自己也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绩。
……(我原本)事业发展顺利,踌躇满志,顷刻间在完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堕落到罪恶的深渊,我的心在流血,精神在崩溃,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这种痛彻肌肤的感觉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我后悔莫及,我恨自己不争气,为了几个臭钱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我一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会害人整人,也无防范意识,书生意气。今日弄得身败名裂,臭名远扬,罪该万死。这能怪谁?怪自己不学习、不懂法,不好好改造自己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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