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市)、各部门,充分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建立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以此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据悉,这是沈阳市突破行政审判难的新举措。 建立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沈阳市政府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情况和行政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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