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6月18日消息:王鼎荣、谷韶君原是漳州市芗城区原南欣城市信用社主任及信贷员,他们让死人“画押”和让早已注销的企业充当担保人,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贷出总金额达3051.0512万元,均没有收回。
王某某于1997年向原芗城区南欣信用社申请贷款5万元,并以王锦田的大同路××号的地契作为抵押,同时还有以王锦田名义书写的一张抵押材料,时间为1997年7月17日。可是,户籍证明显示,王锦田,已于1995年去世。但是,王鼎荣和谷韶君却在根本没有按规定进行调查的情况下,就糊里糊涂地在这份“死人画押”的荒唐贷款协议书上签字同意放贷。
类似的荒唐贷款层出不穷:兆丰木制品厂于1997年10月1日向南欣信用社申请贷款35万元,并以健明自行车配件公司作为担保单位。可实际上,健明公司已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是一家法律上已宣告为“死魂灵”的企业!
王鼎荣、谷韶君手中掌握着数以千万元计的信贷资金。令人扼腕的是,王鼎荣、谷韶君两人一个从街道办事处调来,一个从部队转业,都没有经过金融专业培训,是地地道道的“金融盲”。
就这样,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王、谷二人贷出的143笔贷款,90%以上的项目没有进行过实地调查,3000多万元贷款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去不复返。
案发前夕,在王鼎荣的授意下,突击由谷韶君和另外两名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在短时间内补足以前“贷款”的“三查”材料,以此来掩盖他们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事实。
然而,3000多万元的大窟窿终究是遮不住的,王、谷二人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10年和8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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