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讲“黄段子”要受罚
2002年10月1日02:45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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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首页 今日要闻 辽宁新闻 沈阳新闻 经济新闻 文化新闻 体育新闻 针对旅游中色情笑话呈泛滥趋势,旅游管理部门表示:导游讲“黄段子”要受罚
本报讯 记者王志东报道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牵着妹妹的手仿佛回到十八九……”昨日即将去桂林旅游的沈小姐向记者反映说,现在旅游最害怕的就是导游说“黄段子”,今年“五一”她就被上面的问题搞得和导游大吵一场,却被周围不少男士笑为小题大做。“十一”旅游她表示不和团走了。据了解,像沈小姐反映的问题并不在少数。针对旅游中的“黄段子”呈泛滥趋势,记者采访了法律专家和旅游部门有关人士。
24岁的沈小姐说,旅游中一台大客车坐着三十多人,有时甚至在所包的飞机上,许多人是被迫听讲“黄段子”的。如果社会只尊重了讲“黄段子”人的自由,那么,被迫听讲“黄段子”人的权益不该被尊重吗?“我在国外旅游时曾碰到这样一件事情,当有客人让国外的导游讲一个‘黄段子’时,这位导游没同意,回答说,如果他讲了,只要有客人投诉,他就会饭碗不保。社会提倡尊重女性,不对女性讲黄色笑话亦是一种尊重。
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女导游说,现在好像都是这些东西。有时你不讲,客人让你讲。有的客人干脆抢过麦克自己大讲特讲。
另一位女导游说,时下导游为调节气氛说一些“荤段子”太普遍了。南方说得比北方还露骨。有一次去新开发的一条路线,下飞机坐客车需要走四五个小时,放完了录像,让大家唱歌也没人反应,死气沉沉的,她就给大家说了几个“外面野花飘,家中饭菜香……”的段子,气氛马上热烈起来,后来变成了客人自己说。宽容一点说来,讲些无伤大雅的带色笑话也未尝不可。现在旅行团、饭店都有讲“黄段子”的情况,有人向旅游部门反映过,但没有接到过正式的投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有谁因为听不下去“黄段子”向法院起诉的。
辽宁司法管理干部学校教授、高级律师张国安认为,讲“黄段子”是一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但这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风气道德范畴的问题,应该从道德的角度加以谴责。像讲“黄段子”这样的行为,不触及任何法律问题,也没有名誉侵权问题。原因之一是,我国目前各个行业和国家的法律都还没有这样的限制规定,所以不能对讲“黄段子”的人进行处理。
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王所长对记者明确表示,旅游系统中的“导游管理规定”中已提出导游人员严禁黄赌毒。每一名导游上岗时都要接受严格的岗位培训,即使有客人喜好这种东西,导游也绝对不允许讲黄段子,领客人娱乐的方式有多种,包括唱歌、讲故事、猜谜语、做游戏等。“黄段子”也是一种精神污染,“十一”黄金周期间,对导游在讲解中掺杂低级、下流内容等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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