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参加中考、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明确了办理证明的手续。 少数民族考生办理民族成分证明在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时间为5月8日—6月19日。由各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区、县招办及辖区内学校商定具体日期,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统一集中办理。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江宁区、江浦县、六合县、溧水县、高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具证明。 根据规定,参加今年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参加高考,报考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应、往届毕业的少数民族初中、高中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监督电话是:6631565。(杨洋 若予)(2002-04-05 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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