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问题重重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利用煤炭的国家,但煤炭产业真正的发展还起自新中国成立之后。除1997-2000年期间出现递减以外,我国煤炭产量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但这种增长并不能掩盖中国煤炭产业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遇到的多重问题。 主要问题之一是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企业市场占有率低。 到2002年底,我国煤炭企业数约25000个,但全国煤炭企业平均产煤量仅为6.33万吨左右。2002年,我国年产原煤达到4000万吨的企业只有神华、兖矿、大同与西焦煤集团公司共4家,超过5000万吨的只有神华一家,但神华集团公司的市场份额不到5%。 问题之二是劳动生产率低,安全事故高居不下。 我国煤矿的生产效率较低,国有重点煤矿的工效为3.057吨/工,是世界上最低的,但在百万吨死亡率方面高出先进产煤国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问题之三是采出率低,煤炭资源浪费严重。 我国国有重点煤矿的资源采出率一般在50%左右,而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不到30%,有的仅为15%,丢弃的资源无法复采。据保守推算,我国每年平均损耗煤炭资源50亿吨,20年累计浪费煤炭资源1000多亿吨;而据有关人士测算,实际上我国煤炭资源的浪费总量可能要达到2000亿吨以上。另外,在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煤伴共生品,但利用率非常低,形成了另一种资源的浪费。 问题之四是污染控制不力,煤炭的负外部性过强。 我国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形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占用、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极为严重。 在煤炭加工过程形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对原煤的筛分、洗选、动力配煤和土法炼焦。据调查,因洗煤全国每年排出洗矸4500万吨,洗煤废水4000万吨,煤泥200万立方米。 我国85%的煤炭是通过直接燃烧使用的,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74%;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85%;氧化氮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60%;总悬浮颗粒(TSP)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70%。 问题之五是国有煤炭企业普遍包袱沉重,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这些包袱主要包括:因国家投入资本金不足,国有煤炭企业基本上是负债经营,本息负担沉重;1994年全国实施新税制后,煤炭业按加工制造业征税,煤矿企业税费大幅增加;企业办社会的包袱沉重;铁路建设基金的额外负担;资源枯竭矿井不断增多,煤炭企业后续开采资源日趋紧张等等。 问题之六是煤炭产业链短,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小。 我国绝大部分煤炭企业的产品结构单一,尽管绝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都发展了一些非煤业务,但企业利润的90%都来源于煤炭。 此外,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还普遍存在着观念陈旧、机制转换较慢、管理方式粗放、科技进步缓慢、职工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 谁制造了中国煤炭产业之痛 煤炭资源管理体制的不合理性是导致目前我国煤炭产业发展之痛的根本原因,而这种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以资源地理分布为依据的企业组建方式导致了我国煤炭企业众多、规模不大、包袱过重、跨区域扩张困难。 建国初期我国煤炭产业制定了矿井基本建设“大中小并举”的方针,因地制宜,能大则大,能小则小。这种以资源地理分布为唯一依据的企业组建方式明显地具有“项目公司”的特点,其直接后果就是:企业只能根据所划定的资源进行开采,规模有限,跨区域扩张困难;矿区远离城市,因地而建的矿区不得承担起各种社会职能,形成沉重的包袱;随着煤炭资源开采时间的推移,开采成本逐步加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步降低;随着一些矿区资源的日趋减少甚至枯竭,这些矿区中“关闭破产”压力不断加大。 二是煤炭资源长期的无偿与低价的有偿开采导致了煤炭产业进入壁垒过低、小煤矿丛生,煤炭采出率过低、资源浪费严重。 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煤炭资源基本上是无偿开采。尽管目前根据新修定的《矿产资源法》要求煤炭资源实行采矿权转让,但实际转让费都很低。资源的无偿或低价获得直接导致了煤炭产业进入壁垒过低,一些小煤窑只需要不多的投资即可打井采煤,这为小煤矿“遍地开花”打开了方便之门。它们为了更多地获利,粗放式开采成本最低的、经济效益最好的那部分资源,结果煤炭的采出率很低,浪费了大量的煤炭资源,而对于那些煤炭共伴生品更是视为垃圾随地乱堆;近些年来,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采出率也有所降低。 三是资本金投入不足与长期偏低的煤炭价格导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财务负担过重、自我积累能力较差、可持续发展困难。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无偿开采行政授予的煤炭资源,但资本金投入的不足也使企业普遍背着沉重的财务负担。与此同时,我国煤炭长期执行国家规定的低价格,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长期只能以较低的价格出售,乃至长期全行业亏损。开采资金投入不足与产品销售的低价格导致我国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较差,主要生产设备老化,技术更新资金缺乏,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煤炭生产与消费的体制性分离导致煤炭企业难以获得较高的煤炭附加值,发展受制于铁路运输,并被指责为环境的污染源。 目前我国每年电力用煤占煤炭总产量的40%,是煤炭的第一大用户。由于煤炭业不允许发电,而电力业也不能采煤,煤炭企业无法获得因煤炭就地转化为电而形成的高附加值。由于我国电力企业消费的基本上是原煤,导致了我国煤炭的入洗率仅为25%(发达国家的煤炭入洗率为90%以上),且主要是供应炼钢用的焦煤入洗,而我国现有煤炭洗选设备空置率达到65%。 虽然我国煤炭资源比较丰富,但分布极不平衡,在长期煤电分离的体制下形成了西煤东运,北煤南调的格局。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的70%需要通过铁路运输,运量占铁路货运总量的40%左右。由于铁路货运发展滞后,运力有限,我国绝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都受制于铁路运力而难以提高产量。 此外,由于燃煤单位的设备普遍没有脱硫装置,直接燃烧原煤造成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一些媒体于是将煤炭归为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而呼吁煤炭企业提供洁净煤,而实际上煤炭消费过程中是否形成污染,主要在于煤炭燃烧的设备。 五是以产量为中心的政策导向与安全事故处罚不力导致我国煤炭产业安全事故率过高。 增加煤炭产量长期是我国煤炭产业的基本政策,在增产的压力与动力驱动下,我国煤炭企业普遍存在着片面追求产量而对安全重视不够、安全系统投入不足。尤其是小煤矿生产方法极为原始,只求产量不顾安全,而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般只有为数不多的经济补偿而很少受到相关法规的严厉处罚,结果导致我国煤炭安全事故率长期高居不下。 此外,我国煤炭勘探单位长期被定位为事业单位,通过中央财政拨付的有限的事业经费而进行无偿勘探,由于勘探经费的严重不足,我国煤炭已发现的资源勘探程度低,可供建井的精查储量不足,直接影响到我国煤炭的可持续开采。 (作者 钱平凡)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