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调整首日 收费点纠纷猛增
2002年8月3日08:32 扬子晚报
|
2002年08月02日
从昨天起,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发布的新规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作了较大调整。由于调整涉及到半小时收费、电动车收费等多个方面,涉及到众多市民的出行,在南京的各停车点均引起了不小反响,相关的纠纷猛增。
昨天下午4点,记者分别向金陵饭店、古南都饭店、玄武饭店和豪生状元楼酒店停车场了解机动车停车收费新标准的执行情况。金陵饭店停车场办公室主任说,停车费降低的消息前天就知道了,由于电脑升级软件硬盘还没来得及装上,故先手工收费过渡,并且已买来3元钱的发票,停车收费按1小时6元标准计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超过1小时不足1个半小时按9元收费。玄武饭店南门岗的一位师傅称,新软件还没有跟上,现在停泊在酒店的外来车辆,按照起步价6元一个小时收费;若是客人停车时间在1小时5分钟之内,仍然可以按照1个小时6元缴费,若是1小时5分1秒,就要缴纳12元钱了,因为电脑就是这么运行的。豪生状元楼酒店的安全部许经理听到记者的询问,表示知道有“新规定”,但具体收费方式不太清楚,过了5分钟后,记者再次拨打电话,许经理回答:“按照每小时7元钱收费,原来是8元,现在降了,酒店当天上午就执行了。”
记者昨天在街头的自行车停放点发现,由于骑电动车的市民越来越多,面对0.5元的收费标准,很多人不开心。在淮海路边的一家停车点,一位先生刚刚把电动自行车停下,收费员就上前收费,这位先生按着老习惯掏出了2角钱,收费员说从今天开始都要5角钱了,停车的以为是收费员擅自提价,怎么都不愿付。双方僵持了好一会儿,直到一个卖报纸的举着“白纸黑字”,这位先生才相信,把剩下的钱补上。面对记者,收费员直倒“苦水”:电动自行车的收费一直没有明确,他们这个地方过去电动车的收费和自行车一样只收2角钱,而有的地方能收到1元钱一辆呢。现在终于明确规定5角钱一辆了,可一些不知情的市民又不理解,常常产生无谓的“嘴仗”。
由于昨天是执行新收费标准的第一天,许多市民不适应,便纷纷拨打物价局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询问,一时间投诉电话变成了咨询电话。据该局的一位负责人陈先生介绍,一天下来大约有200个咨询电话,打电话的多数是车主或停车场的管理员。绝大多数来电者都咨询收费标准如何调整,在哪些地段停车费用降低,以及各家停车场所收费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按时计费降低、按次计费是否降低标准等问题。其中问得最多的是“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每个地方停车都是收费0.5元钱”,占到了近八成。陈春春 范晓林 薛玲 李程骅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