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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将集中查办4类腐败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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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3:43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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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检察机关将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这是记者从4日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继续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会上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将从完善检察领导体制、改革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机制、改革检察经费管理体制等4个方面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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