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放松大陆人士到台观光限制组团人数由10人降为7人
2002年5月2日10:38 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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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当局日前宣布简化四类祖国大陆人士申请赴台的访问手续后,将进一步开放内地人民到台观光,开放对象则由原先的第三类扩大至第二类,即赴国外旅游或商务考察周转到台观光的内地人民,但是未来组团成行人数将由10人降为7人,该规定将从5月10日开始实施。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陆委会”在今天的“行政院”院会提出临时动议,建议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进入第二阶段,除了开放对象扩大至第二类之外,同时放宽第三类对象的限制,除赴外游学及旅居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大陆地区人民外,也准许旅居国外包括港澳地区四年以上且领有工作证明的大陆地区人民及其随行的配偶与直系亲属到台观光。
由于外界批评大陆人民到台观光必须于晚间11时返回饭店休息,形同“晚点名”、“宵禁”,干扰大陆旅客的正常活动,台“陆委会”也对若干不合理限制或“容易引起误会”的规定提出修正,修正团员的通报规定,避免造成外界有“宵禁”的误解。
此外,开放第二类及第三类组团人数由10人降为7人,但实际入境人数仍维持最低5人的规定,同时调整资格审查的面谈规定,台“内政部”已函请驻外单位对于海外大陆人士申请到台观光,除有必要外,毋须进行面谈。(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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