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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县村民选举有法不依酿血案 警方已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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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3日14:34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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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县八义村原本有法可依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八义镇某些干部的原因,使得问题复杂化,落选者不下台,当选者难就职,村民到处上访,直至矛盾激化--
山西省长治市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准备充分。选举前,长治市和长治县均举办了选举工作骨干培训,长治县八义镇人大主席等人也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除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外,特地宣读了省民政厅“关于《山西省村委会选举手册》134页第36问的更正说明”,强调“选民领了选票而未投票,实际是放弃行使选举权,因而应算参加选举,但不应计算在参加投票选民数内。”
今年初,八义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县、镇指导组和村选委会领导下依法顺利进行。5月29日,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发出选票2451张(全村共有选民2613人),收回选票2448张(3张未投),经检验投票、整理选票、唱票、计票,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丁建国得票1225张、赵斌(选举前的村委会主任)得票1109张。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的村民半数的,始得当选”以及省民政厅的“更正说明”,丁建国以1225票超过半数1224票一票当选村委主任;赵斌以1109票低于半数1224票115票落选。选举结果理应依法当场向选民公布。然而,八义镇村委选举指导组却无视法律法规之规定,不顾选委会大多数人的意见,执意以发出的选票来计算参加投票选民总数,认定村委会主任两名候选人均未过半数,不能当选,并不让宣布当选结果;5月30日,县村委换届选举指导组复函,丁、赵二人所得票数未超过半数,不得当选;镇选举指导组也通知村选委会15日内另行选举村委会主任,并让一选委会成员当场宣布。
此事导致村民对立情绪严重,纷纷到县、市、省上访告状、咨询。6月4日,县指导组再次给镇指导组复函,根据省民政厅的“更正说明”,对其5月30日给镇指导组的复函内容予以纠正,明确指出:“八义镇八义村的换届选举应以实际收回选票确定参加投票的选民。”据此,镇指导组就应公布丁建国当选村委主任,但迟迟没有公布。群众多次找镇指导组负责人、镇长李向生和镇指导组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郭富胜等人,要求公布选举结果,但他们总是以有人反映丁建国户口已农转非、不符合候选人资格,选举中有违规委托投票、有无效选票等理由,一拖再拖。8月间,八义镇书记、镇长调走,新任镇领导人答复上访村民:镇政府在等市、县领导作出结论,镇政府再宣布选举结果。
9月29日,丁建国带领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强行进入村委大院上任,占了一间办公室。10月3日逢重阳节前夕,给村里老年人发放了纪念品。10月4日早7时半,赵斌突然带十余人冲进村委办公室,将刚进门的丁建国团团围住,一阵拳打脚踢后用刀将丁砍倒在地。丁建国经长治县医院紧急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诊断为:头部裂伤;背部刀砍伤;右小腿刀砍伤(腓骨头断裂、腓骨总神经断裂);失血性休克。此案引起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紧急立案侦查中。
近日,记者在八义镇调查此事时,镇指导组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郭富胜说,镇里不宣布丁建国当选,只因为有人举报他户口在村外,未履行村民义务,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委托投票违规和查出无效票等原因。在八义村,村民们告诉记者,在预选前两天,镇指导组就组织镇干部分4个小组担任八义村选票代写人,曾把选民李根珍要求写的丁建国写成了赵斌,选民意见很大。赵斌在选举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时,曾以村委会名义给每个选民发了一包洗衣粉、一袋化肥。他的候选人选票多于丁建国七百多票,群众有反映,但镇领导不管。村里之所以村民上访,群众对立,直至血案发生,主要是由于一些镇领导在八义村选举后发现当选的主任不是自己“意中人”,故寻找借口、有法不依、当断不断、推诿拖拉造成的;尤其错在县指导组6月4日致函纠正前函,明确指示“应以实际收回选票确定参加投票的选民”后,镇指导组仍拖延至今拒不执行。
两名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气愤地说,选举当天,镇领导压住不让选委会宣布选举结果。第二天在选委会大多数人反对的情况下,镇领导强行宣布两人选票均未过半不能当选。他们说,丁建国的户口虽已农转非,但人未离村,他的组织关系也一直在村里,而且还在履行村民义务,早在选民登记、资格审核时已依法确认他有选举资格;所说的有违规委托投票也是没有根据的,选委会在选举前一天开会决定,村里两户在长治市打工的村民要想委托投票,必须在5月30日上午10时前回村办理手续,此做法是完全合法的;至于说查出有无效票,更是“鸡蛋里挑骨头”,选委会宣布的票数,都是经过一一检验的,镇指导组成员也在现场。唱票、计算选票后,有人说4张选票有问题,我们当场看了,这4张票虽或圆圈划得不圆,或圆圈位置不规范等,作为普通村民,只要明确表示了自己意志的,就是合法有效票。
长治县原村委换届指导组负责人,原副县长、现县政协主席傅永祥告诉记者,八义村选举村委主任是否有效,县指导组给镇里早下了更正函,要求“应以实际收回选票确定参加投票的选民”,不知何故至今不公布。不过,要否定丁建国当选村委主任不容易。长治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说,因八义村村民多次上访,长治市人大和长治县人大专门开了联席会,确定应按省民政厅的“更正说明”办,却不知为何至今没有执行。
其实,只要按有关法律法规选举并不复杂,也就是出于公心,尊重民意,谁当选公布谁;反之,就会以权代法,造成混乱,影响稳定和发展。记者发现,类似选而不宣的情况在其他村也存在,假如村委选举都像八义镇这样搞下去,依法治国何以落实?(本报记者武建中 本报特约记者李义敏杨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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