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引发爆炸7人死亡 事故责任人被刑事追究
2002年6月21日14:31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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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惠州6月21日电 记者今天从广东惠州市获悉,造成去年“5·8”雷击重大伤亡事故责任人台商负责人翁正宗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被党纪政纪处分。
2001年5月8日凌晨,惠阳市秋长镇元翔制品厂因雷击引发火灾,导致厂内的双氧水等易爆物发生爆炸,致7人死亡、6人受伤。
经过调查取证,“5·8”雷击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防雷装置失效,车间化学危险品存放和管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此,惠阳市委、市政府对事故责任人及有关方面作出了严肃处理:该厂主持全面工作的台商负责人翁正宗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已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厂法定代表人、惠阳市市场开发集团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中共党员邓某,在该厂申报厂房防火审核和化学危险品监管方面失职,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被处以撤销行政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惠阳市市场开发集团公司经理、中共党员黄某,对该厂申报厂房防火审核和化学危险品监管方面失察,对事故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惠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科负责人、中共党员肖某,违反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生产先经防火审核、后发工商执照的规定,擅自给予企业变更登记,行为失职,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被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秋长镇政府对该厂安全检查监督管理不严不实,被给予通报批评;惠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未经消防部门防火审核的情况下,发给该企业工商执照,违反了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生产使用的有关规定,被给予通报批评;惠阳市消防大队对该厂疏于监督,被给予通报批评。(潘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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