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个少数民族均有文学创作最高荣誉“骏马奖”得主
2002年9月9日21:5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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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沈路涛)来自21个民族56位作家的55部文学作品,今天荣获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最高荣誉的“骏马奖”。至此,自1980年创立至今经过七届评奖,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骏马奖”得主,而且许多民族形成了本民族的作家群,很多少数民族没有作家和书面文学的历史已成过去。
据了解,本届“骏马奖”特别对新人新作,地处偏远、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作者以及母语创作给予了关注。其中获奖作品中有40%是用蒙古、藏、维吾尔、朝鲜、哈萨克、柯尔克孜、彝、傣等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不仅展示出各民族语言文化的极大魅力,更说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同民族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共同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对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鼓励优秀民族作家作品产生良好效果。本届获奖作品包括朝鲜族女作家李惠善的《红蝴蝶》等6部长篇小说,仫佬族作家鬼子的《被雨淋湿的河》等17部小说集,拉祜族诗人张克扎都的《草地》等10部诗集,彝族作家米切若张的《情感高原》等9部散文集,满族作家江浩的《盗猎揭秘》等3部报告文学,蒙古族女作家韩静惠的《恐怖地带101》等2部儿童文学集和苗族评论家龙潜的《圣殿之廊》等4部理论评论集。
这些获奖作品集中反映了近年来少数民族创作的新成果。本届评委会副主任、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吉狄马加介绍说,从这些获奖作品、作家可以看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正处于健康、快速的发展时期,一支多民族、多语种、多门类的少数民族作家队伍已初步形成,少数民族文学从创作、翻译、出版、评奖到研究、教学,已初具规模,形成体系。尤其是少数民族语种文学创作保持了较好发展势头,说明我国各民族语言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发展,而且文学新人发展较快,特别是一些青年作家第一次创作某一门类作品就获了奖。此外少数民族女作家获奖增多,共有11名女作家获奖,占总数的19.6%,这从客观上反映了少数民族作家队伍整体上已趋于成熟。(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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