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为了高价“推销”自己低价批发来的图书,竟冒充上级领导,通过电话向“下级单位”强行推销。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吴亚峰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
2001年3月,吴亚峰从朝阳区一图书批发市场某书刊发行公司的摊位以每套305元的价格批发购进了一批《财会法规文件汇编》。同年4月至7月间,他假冒国家广电总局计划财务司主任、国家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副司长、国家工商局财务审计处处长等国家工作人员,采用电话联系的方法,以每套1480元的价格先后向黑龙江、陕西、甘肃、湖北、河北、广东、河南等省市的九个国家机关单位推销该书50余套,并让上述单位将书款汇至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