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4.2),广州市房管局受贿系列案又有一人受审: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下简称危改所)原所长周承秋因涉嫌受贿近700万元人民币,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当辩护人提到他年高体弱的老母时,一直情绪比较平静的周承秋黯然落泪。 八次受贿近700万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利用担任危改所所长、兼任广州市安厦(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在发包危改所、安厦公司开发的危改工程项目设计、水电安装、消防等工程项目以及危改所、安厦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的危改项目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有关单位人员贿送的人民币375.6万元、港币75万元、美金32万余元。 完全承认控罪事实 周承秋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毫无异议。据他交代,每次收钱后,他都分毫未花,把钱全都存起来。 周的辩护律师对案件的定性基本没有异议,只是请求法庭认真考虑周的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及身体状况,酌情轻判。他还提出,周的太太已经下岗多年,又要照顾周77岁高龄的老母亲,所以周的家庭现在生活非常困难,希望能把扣押的合法财产退还给周家。 听闻老母突然掉泪 记者在庭上看到,头发花白的周承秋认罪态度非常好,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周承秋的情绪都还比较平静。但当其辩护人提到他体弱多病的老母亲时,他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据公诉人透露,侦查人员在搜查周的房屋时,搜出了包括现金、存折等在内共600多万元。既然搜出了600多万元,为何不指控其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庭后,公诉人对记者解释说,因为除了指控的款项外的钱,周都能解释来源。早在1984年,周的年薪已达2万多元,至今他的工资收入就有75万元,而且危改所也出具了证明。 周承秋受贿实录 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周承秋将危改所开发的部分危改工程设计工作交由某建设勘察设计公司承担,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郭某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 1997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将芳草街等房改项目的室内外水电安装发包给市某水电安装有限公司,事后周分两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杨某贿送的人民币10.3万元; 1998年至2000年间,周承秋将危改所、安厦公司的部分危改项目消防工程发包给市某消防工程公司,并于1998年12月在家中收受该公司容某贿送的人民币10万元; 1997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将危改所的西华路等拆迁工程发包给市某公司,并先后6次收受该公司林某贿送的人民币105.3万元; 1997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将部分危改项目土建工程发包给林某,先后多次收受林某贿送的150万元,美金32万余元; 1999年上半年至2001年,周承秋将危改所荔湾北路某土建工程发包给花都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先后9次收受该公司包工头徐某贿送的港币30万元; 1998年至2001年初,周承秋先后9次收受某公司负责人曾某贿送的港币45万元; 1996年上半年至1998年,周承秋先后6次收受某公司代表张某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 作者:记者罗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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