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自认为与花钱买来的“妻子”发生性关系合理合法的吴维模,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5年。
去年9月23日,同村村民刘兴文(另案处理)将负气离家出走的14岁少女小A从外地骗至吴家,问吴愿不愿买来当“老婆”。真是瞌睡遇到枕头,吴自然喜出望外,满口答应,最终以200元钱将小A买下。当晚,吴就欲与小A同床,遭拒绝;次日晚,按捺不住的吴再次提出同床要求,仍遭拒绝。纠缠间,他被小A咬伤手臂,顿时恼羞成怒,抱着“老子花钱买的‘老婆’,就该睡!”的想法,不顾小A强烈反对,强行对其进行了奸淫。之后,吴又多次对“妻子”实施强奸。半个多月后,小A才逃出吴家,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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