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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会怎样才能让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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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0日05:04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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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明义
听证,是近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国家最近又修订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据报道,“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对听证会的监督作用”,新办法增加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定价的最终结果”的条款,以增强价格决策的透明度。这是一个进步。
可是,无论从近日见诸报端的评论,还是普通老百姓的议论来看,大家对目前的价格听证明显存在一些不满之处。问题根源在于多数经听证出台的价格还是偏高,而且要听证的基本上是有关公共企业提出涨价要求,例如自来水涨价、春运车票涨价等等,几乎没有听说就消费者或公用企业提出降价要求而开展听证的。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状态?一位数次参加过有关价格听证的某地知名人士说得好,要想听证真正客观公正,政府必须走出“宠爱”公用企业的误区。目前,进行价格听证的,往往都是行政垄断性企业,这些企业和政府机构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往往得到政府的特别宠爱。
一些地方政府宠爱公用企业的重要原因大约有三点,一是在观念上视公用企业是自己的职能部门;二是体制上将公用企业划入行政性事业单位范畴,人事、财务均以不同方式揽在政府手中;三是利益关系,公用企业涨价后政府常常也要从中“割一块肉”。
有了这三点,想使价格听证让老百姓比较满意,不言而喻难度很大。公用企业受宠带来的是经营粗放,成本过大,公众经济利益集体受损。这种状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得到改变。对于公用企业,应科学核定、公正计算其经营成本,规范其用人、投资及干部员工的消费开支行为,不能让公众长期给公用企业员工“捐款”。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公用自觉经营困难时,不妨鼓励其他行业的企业来竞争经营。此外,也要开展点儿降价听证,公用企业的价格不能只升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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