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9日电(记者 陈澎)为了更好地创造防治“非典”良好氛围,湖南省人事和卫生主管部门9日就全省防治“非典”医务工作人员奖惩工作作出新的规定。 转自搜狐 记者从湖南省人事厅获悉,这一新的奖惩措施规定:对在防治“非典”一线从事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医学科研的医务工作人员,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根据其先进事迹和贡献,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或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嘉奖以及优先越级晋升工资的奖励。对以上人员今年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免业务考试和技能考核;在医学科研、医疗技术和管理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贡献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的人选。如果以上人员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造成致残或伤亡的,一律按因工(公)的有关规定,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转自搜狐 同时,新的奖惩措施也明确规定:对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医务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给予低聘、缓聘和待聘,并在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拒不服从安排、临阵脱逃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对开除公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原所取得的荣誉称号一律予以取消。(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