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邓以铭在房地产建设中搞权钱交易,加上其它方法,他共涉嫌受贿人民币150多万元。今天(6.6),他将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邓以铭今年58岁,文化程度大专,去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5月15日被逮捕。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在1993年3月至2001年4月期间,邓以铭利用担任芳村区政府副区长、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为谢某介绍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收受谢某贿送的28万元;在国土房管局人事调动的过程中,收受市国土房管局下属危房管理所所长周承秋(因涉嫌受贿近700万元已于今年4月2日在广州中院受审)、所长助理余某贿送的16万元和5万元。 此外,邓以铭在林某承接工程时给予关照,因而收受林某贿送的美元6.82万元;在杨某开发的房地产工程中给予关照,收受杨某贿送的人民币5万元、港币29万元、美元1.4万元。这样,邓以铭共受贿人民币54万元、港币29万元、美元8.22万元,折合人民币150多万元。 作者:记者罗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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