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车竟成流动银行 牵出百万元诈骗大案(图)
2002年8月28日18:15 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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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太阳宫附近的史先生最近买了一辆挺新的北京牌子的捷达车。太阳宫派出所的一位外勤民警挺奇怪,按规定,没有北京户口的外地人买车不能上北京的牌照,史先生这车牌子是怎么上的?俩人一聊,民警才知道,史先生买这辆车才花了5万余元,是托朝阳法院的一个朋友梁爽帮着买的查没车。“查没车?”这位外勤民警犯了嘀咕。“法院的查没车一般都是走私车,不会有北京的牌照呀?”民警拿来捷达车的行驶证一查,结果发现这辆车是北京某租赁公司的运营车辆。好家伙!居然把租赁公司租来的车给卖了。警方顺藤摸瓜,由此查出了一起犯罪嫌疑人梁爽利用租赁车辆进行倒卖骗取钱财的重大合同诈骗案。案件牵扯到两个汽车租赁公司的11辆车与13位买主,诈骗金额高达100万余元。
想出歪招租车骗卖
今年20岁的梁爽,是北京某民办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大专生。去年10月,梁爽同别人合伙做买卖,为了生意上的方便,他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部车。不料生意赔了本,梁爽不得不还债。他当时并没有那么多的钱,无奈只好用这辆车当做抵押,等钱凑齐了再把车赎回来。果然这辆车帮助梁爽渡过了难关。“嘿,租来的车能当钱用,这简直是‘活动银行’呀!”这个发现让梁爽兴奋不已。梁爽动起了歪脑筋:如果能把租赁来的车卖出去,那可是一笔一本万利的大买卖。租一辆车的押金是1万元、月租金是4000元,而卖出一辆车,少说也可以得到四五万。多租一些车卖出去就发了。
巧设身份黑心坑友
想出了赚钱的招后,梁爽开始为自己设计一个让别人相信,从而购买自己手中车辆的身份。几经考虑,他想到法院里的查没车辆可以在查封后拍卖,冒充法院的工作人员是最可信的。梁爽为此准备了一些必要的“行头”。他在中关村刻了一枚朝阳法院的假公章,又了一些法院查没车辆的收缴单,还准备了假办案证、警棍、手铐、警灯等物件。
一切准备就绪,梁爽首先向自己熟识的朋友下手了。梁爽与田先生的小舅子是大学同学,与田先生也挺熟。田先生一直琢磨着买辆车,听说梁爽是法院的,能卖便宜的查没车,特别高兴。田先生从去年12月起开始从梁爽手里买车,买的第一辆是奇瑞轿车,花了4.5万元。此后,梁爽经常以各种理由,三天两头的给田先生换车。就这样,田先生前前后后总共付给梁爽7万余元,轮流开过10部汽车。尽管每辆车梁爽都给田先生提供行驶证,可这其中没有一辆车真正属于田先生,因为这些车都没有过户。梁爽总是找借口拖延过户的时间,而糊涂的田先生始终认为梁是自己的兄弟,从来没有怀疑过他。
以次换好一车两卖
梁爽为什么要不断给田先生换车呢?这又是梁爽为减少租车成本想出的一个鬼点子。他把一部好车卖给甲,然后以“法院验车过户、车辆产生故障或自己有事借用”等理由把车从甲那里开走,然后给甲换一辆奥拓等差一些的车临时开着,接着把这部好车再卖给乙,这样循环往复,每次都以比较好的车去诱惑车主购买,然后用差一点的车换回好的。最后,梁爽连租差车的钱也不愿花了,干脆玩起了一车卖俩人的把戏。他把车先卖给甲,然后借故将车从甲处开走,再将车卖给乙,过几天又将车开回甲处,倒来倒去,用一辆车糊弄两个买主。
貌似诚信骗取信任
在梁爽租车的两个租赁公司眼里,梁爽可是个最讲信誉的大客户。梁爽一个月见租赁公司两次面,从不拖欠租赁款,据租赁公司统计,他们从梁爽手里赚的租赁款达13万元之多,因此租赁公司对梁爽绝对信任,只要梁爽说有事用车,租赁公司就放心地让梁爽把车开走,甚至某家租赁公司的老板竟把自己的车无偿地让梁爽开走。在梁爽用来行骗的11辆车中,就有好几辆是从租赁公司借的。这两个马虎大意的租赁公司哪里想得到,梁爽早就把这11辆车骗卖给了13个买主,如果不是警方抓住梁爽的话,这两个租赁公司想找这11辆车都不知道到哪儿找去。(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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