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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六只绵羊引出连环案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0:34  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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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唐山电 (记者红珊通讯员建伍志辉)日前,唐山滦县响嘡镇北小王庄子村民王老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家的6只绵羊发生中毒相继死亡。

  王老汉说,10月23日下午3时左右,他赶着自家的8只绵羊外出放牧,晚上回家后便发现绵羊出现中毒症状,遂找来兽医全力抢救。但到了第二天早上,其中6只绵羊还是相继死去,总价值3000余元。

  民警对王老汉的放羊路线进行了仔细调查,发现该村村西一片豆秧地里洒有农药“种衣剂”,而绵羊正是吃了这种农药中毒致死。据豆子地的主人王某交代,因经常有人在他家豆子地里放牲畜,让他十分不满,便从集市上买来“种衣剂”撒在豆子地里,给这些人一个“教训”。

  事情终于查清了。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投毒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收审后,又有知情人报案称,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王老汉已将6只死羊卖了。接报后,滦县公安局组织民警立即火速追缴已经出售的死羊。按照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们终于找到了从王老汉手中收羊的人。然而,此人却又将死羊转手,卖给了滦南县另一人。民警们经过努力,最终于接报当天追回了全部带毒的羊肉,并移交卫生防疫部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唐山市坤伦律师事务所的薄立岩律师认为,在自家地里投毒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因为投毒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是在明知可能会出现人、畜伤亡的情况下所为,是一种间接的故意伤害行为。而出售死羊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则更为严重,危害对象极有可能完全集中到人。因此,上述两种行为都会对不特定的多数群体造成危害,均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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