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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单写着笔名邮局拒绝兑稿费 一作家法庭论是非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8:2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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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陈东立报道:因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汇款单上的姓名不符,黄石作家耿协学没有领到稿费,为此他一纸诉状将黄石市邮政局告上法庭。27日,黄石市胜阳港法庭依法受理了此案。

  现任黄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的耿协学,每年有大量作品在各级媒体发表。今年10月10日,耿协学持一张55元的稿费汇款单和身份证前往该市天津路邮政储蓄所兑取汇款。因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耿协学”而汇款单上的名字是“耿修学”,营业员告诉他不能办理取款手续。于是,耿协学回到作协,让办公室开具证明:耿协学除本名“耿协学”外,还长期以“耿修学”、“耿子”等笔名在媒体发表文章。当他再次前往取款时,仍被营业员一口回绝,并称邮政局有内部规定,像这种情况不能兑付汇款。当时,耿修学要求看看“内部规定”,但营业员没有出示。

  耿协学此前还有几笔稿费也因为相同的原因仍存放在邮政局里。他认为:中国文人以笔名发表文章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媒体以作者的笔名邮寄稿费的现象也很普遍。即使邮政局有“内部规定”,收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不符不能取款,也应该作出公开告示,而且汇款单背后的四条“用户须知”中没有哪条涉及到这种规定。为此,耿协学状告黄石市邮政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黄石邮政局立即兑付55元汇款,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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