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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山中学在收“留级费”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0:53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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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黄航彬)家长请求学校让成绩很差的女儿留级学习,学校竟开出条件:得缴两千“留级费”。学校此举合理吗?    要留级先缴两千元    家住龙溪镇的张春印告诉记者,他14岁的女儿美美(化名)就读于渝北区龙山中学。今年8月,由于女儿成绩太差,张请求学校让本该读初三的美美留级重读初二,校方最终同意了,条件是要交纳2000元“留级费”。8月31日,张按校方要求缴了钱,但拿到的收据上收款名称一栏却写上了“借读费”。“我们户口就在这个地方,不应缴纳借读费噻?”张当即提出疑问。“没啥子,这就是留级费。”工作人员如此回复。    此后,张经多方询问,认为这笔费用校方不该收,便持收据找到该校吴校长,要求退还“留级费”,但遭到拒绝。校长还说:“若把事情弄大了,就把美美从现在的初二·3班退回到成绩较差的6班去”。    校长:这是“捐资助学费”    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龙山中学校长吴俊仁,他承认了此事,并说学校也是迫于无奈。按照《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率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而美美所在年级总共只有200多人,没有留级指标。美美要留级就要多读一年,因此学校要收取“捐资助学费”。收据上注的“借读费”,可能是财务人员弄错了。同时,吴也承认,他们收取这笔费用不妥。    教委:收“留级费”违规    渝北区教委中教科一张姓工作人员获知此事后说,龙山中学收取“留级费”的行为肯定违规。如果学生因成绩较差或其他原因要求留级,经学校和学生双方同意后,就可留级,但校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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