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法制纵横
单位办折又办卡 卡没到手钱被取走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8:47  黑龙江日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本报讯 单位为了发放工资方便,给职工办了存折后,又办理了借记卡,但有的卡却没有按时发到职工手中,并且去向不明,结果哈市钟表元件三厂退休工人赵先生存折中的七千多元钱被人用卡取出。21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判决,元件三厂赔偿这名退休工人的损失。

  赵先生是哈尔滨钟表元件三厂的一名退休工人。1994年3月,该厂为赵先生等多名退休工人办理了工商银行的活期存折,用于存取工资。2001年,元件三厂的退休工人工资由哈市社保局统一管理,并为赵先生等退休职工另行办理了工商银行的存折。而该厂1994年办理的存折没有收回,赵先生存入的钱也没有取出,到2001年5月30日,赵先生共存有7000.47元。

  2003年3月,赵先生需要用钱,便拿着1994年的存折到哈市道里区比乐街储蓄所取款,可被告知,他折里的钱早就被人用牡丹灵通卡取走了。赵先生根本不知道他的存折办理了牡丹灵通卡,到厂里一问才知道,原来2000年7月29日,元件三厂为单位职工办理了94张灵通卡,94张卡中,他们只发了80张,其余14张是银行发的,但元件三厂拿不出赵先生的卡是银行发的证据。为此,赵先生将元件三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21日,哈市道里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先生的存款,被人用牡丹灵通卡取走,是元件三厂在发放过程中管理不当造成的,由元件三厂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赵先生7000元损失。新闻线索提供吴滨生张齐斌

  (生活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