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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发了入监通知书 宜宾一监狱赔偿近千元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7:20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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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 宜宾县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离奇案,当地一名罪犯在收监服刑时,竟冒充是兰某的丈夫,导致某监狱向兰某发出了《罪犯入监通知书》,对兰名誉造成损失。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该罪犯和错发《罪犯入监通知书》的某监狱共同赔偿兰名誉和经济损失费8931.5元。

  宜宾县某镇妇女兰某本已结婚且夫妻和睦。今年初,兰突收到某监狱的一封《罪犯入监通知书》,令兰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该《通知书》上称,其丈夫李兴平现被某监狱收监服刑。由于兰与李根本不是夫妻,此事在兰家及当地造成极不好的影响,并导致兰的丈夫一气之下外出至今未归。经兰前往某监狱了解,才知是同镇的李兴平因盗窃罪被判刑,在被某监狱收监服刑时,监狱根据李兴平口述其家庭成员有“妻兰某”的情况,填写并向兰某发出了《罪犯入监通知书》。为此,兰多次找该监狱讨说法未果,遂上诉到法院,要求监狱和李兴平为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名誉和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此事确实对兰造成了名誉和经济损失,遂判决被告李兴平停止对兰名誉的侵害并向兰写出赔礼道歉书,该赔礼道歉书的内容须交法院审查后,再在兰所在地张贴,达到公开为兰恢复名誉的目的。同时,由李兴平赔偿兰精神抚慰金8000元;被告某监狱除应去函兰所在地更正并说明情况外,还应支付兰为维护名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9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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