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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群众举报己成查处贪官的主要渠道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1日14:0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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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31日电 最近三年多来,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查处的犯罪案件中,属于群众直接向检察院举报的占42%以上。群众举报已成为我省检察机关查处贪官的主渠道。

  从2000年1月至今年9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依法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线索86847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28881件。正是在广大群众提供举报线索的基础上,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80件,其中大案2593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364件(内含厅局级2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亿余元。在上述立案查处案件中,属于群众直接举报的占立案数的42.7%。

  据省检察院举报中心介绍,原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周航特大受贿案,就是根据群众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而被查处的。开始,杭州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证了一行贿人向周航行贿80余万元的事实,再将案件移送省检察院后继续侦查,终于查明周航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人民币266.63万元、美金17.07万元的事实。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厅局级以上干部受贿数目最大的案件。

  近期,省检察院对周航受贿案等4件大要案的举报人根据规定进行了奖励。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已经奖励群众举报73人,计人民币9万余元。

  检察院强调,对举报人用真名举报的线索,要做到件件答复并实行两次反馈制度;对举报失实的,坚持做好解释工作。三年多来,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在接待日期间,共接待批办了14105件控告举报的问题。原浙江山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林受贿案和临安市法院法官李敏华受贿案,就是在去年4月2日省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时,群众向接待的检察长举报,经检察长批交有关部门侦查而得以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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