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百姓故事
广州房管局出台便民服务规范 遭遇9种行为可投诉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5日05:15  信息时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一年内被投诉6次的工作人员将被辞退

  本报讯(记者 吴伟玮 通讯员 沈耀军 陈梅英) “这事我们管不了,你找别人去”、“这个不归我管”、“我说不能办就不能办”……如果今后市民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业务时听到这些话就可以投诉,一年内被有效投诉6次的工作人员将被辞退。据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日前出台。市民可对有关工作人员的部分行为进行投诉,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或没有按规定时限予以审批(有关各手续办案期限可到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询);

  2.不按照规定一次性告知投诉人所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

  3.不按照规定程序、时限给群众提供服务;

  4.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公务;

  5.不按照规范的工作用语及工作礼仪执行公务;

  6.不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及服务礼仪接待来访群众;

  7.不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8.对群众的投诉或局督察工作小组转办的投诉,不予受理或超过时限处理;

  9.不按规定时限受理或处理群众的“有效投诉”。

转自搜狐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