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电 兴化市钓鱼镇一名30岁男子竟与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孩谈“恋爱”并同居。11月27日,陆某被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承办此案的一位警官介绍,今年10月,钓鱼镇某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夏某,经常与她的同学一起到学校旁边的某浴室休闲大厅看电视。一来二去,认识了在该浴室打工的30岁男子陆某。陆某请夏某看了几次电影,吃了几次饭,两人就谈起了“恋爱”。之后,就与夏某在城区租房同居。等夏某父母找到女儿时,夏某竟说与陆某产生了感情,不肯回家。夏某父母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求助。该警官说,陆某知道该女孩不满14周岁。(顾和平 徐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