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1日武汉电 钟心 谢先国报道:湖北省交警总队今天上午向全社会宣布了方便湖北省大、中型企业和群众的十二条重要措施。据悉,湖北交警的这一重要举措在全国上属首次。警总队负责同志表示,为实践“三个代表”,服务企业,方便群众,湖北交警愿意打破框框,竭诚为湖北大、中型企业、厂矿和来鄂投资办厂的企业家们提供最优质全方位的服务。这十二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到当地大、中型企业、厂矿上门服务并征求意见,倾听呼声和要求,帮助解决运输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与其建立联动机制,并开通双方的热线联系电话,将双方的热线电话、领导姓名和联系人印制成“警企热线联系卡”,双方随时保持联系,进行相互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碰头会,解决企业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大、中型企业、厂矿在办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年检、年审业务时,可向当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提出上门预约服务,湖北省各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将及时主动上门为之提供服务; 三、为了不影响大、中型企业、厂矿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运输活动,湖北省各地公安交警的车管部门将为之优先办理新增车辆牌、证业务; 四、遇有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大、中型企业、厂矿如有急需运出、运进的物资,在实施交通管制的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将派出专门警力和警车开道护送,以确保其物资急需和安全; 五、大、中型企业、厂矿在运输不可解体的大型物品时,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及时帮助办理超限运输准运证,提供专门服务; 六、如果大、中型企业、厂矿运输重要物资(含鲜活物资)的车辆驾驶员发生一般交通违章行为,以免影响其效益和信誉,公安交警部门应先记下车辆号牌放行,然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七、如果大、中型企业、厂矿运输重要物资(含鲜活物资)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协助联系车辆转运货物,以免货物受到损失,并对事故及时、公正地作出处理; 八、如果大、中型企业、厂矿在跨省、跨地区的物资运输途中遇到困难,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主动出面与有关省或地区的有关部门协调,想方设法为之排忧解难; 九、湖北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车匪路霸等涉路、涉车犯罪的力度,加大便衣跟车密度,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如果大、中型企业、厂矿运输特别重要的物资途经重点危险路段时,可向所在地的公安交警部门提出保护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将会组织民警跟车护送。 十、春运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体返乡、回城时,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视情在接送返乡、回城的客车上组织警力,武装便衣跟车护送,确保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回城人员的安全。 十一、严禁公安交警部门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三乱”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交警总队信守承诺将此“规定”印发,请全社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反映的问题,交警总队将严肃查处,并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十二、为了更好地为大、中型企业、厂矿提供道路交通运输服务,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设立“在鄂大中型厂矿、企业和来鄂投资办厂的外资企业家服务办公室”,开通24小时为您们服务的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027-87323081,027—67122720。 另据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属于大、中型企业、厂矿的标准以当地经贸委推行的标准为准,原则上是指那些当地挂牌保护企业。另外,如果湖北有关交警在执行过程中违反以上12条规定,交警总队将严查严处。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