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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期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1日16:4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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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口12月1日电 (记者 郭嘉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日正式实施。
海南省这项经过一年多反复修订而成、多条规定有明显创新的新条例,在全国率先取消了生育间隔期,取消了夫妻生育第一孩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后列入人口计划才能生育的做法,建立了怀孕申报制度和生育登记制度,规定“违反国家和条例规定擅自终止妊娠的,不再安排生育,如再生育,按超生处理”,规定对高收入人员超生和婚外生育者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提高了对依法生育夫妇的奖励数额和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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