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鸣:西安收中小学生取暖费是不是乱收费?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8日00:36 人民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鉴于今年西安市场煤价大幅度上升,造成学校燃煤取暖成本增加,西安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燃煤取暖的中小学取暖收费实行动态管理,燃煤锅炉取暖费由原来的每生每个采暖期15元上调到30元,并规定每生每个采暖期的收费不得突破30元(12月4日《华商报》)。
说句大实话,在没有看到这篇报道之前,笔者还确实不知道中小学生冬季取暖要交取暖费。不知这个规定到底是国家哪个部门作出的,查了一些资料也没查出结果。最后,只找到了一张6月27日的《辽沈晚报》,上面有一篇关于“辽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会议报道,其中就有这么一段话:“目前一些中小学校存在巧立名目擅自向学生收取取暖费、纯净水费等现象……要对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严格区分义务教育阶段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收费的政策界限,除规定之外,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这么说来,辽宁省把“向学生收取取暖费”当作了乱收费,并予以治理。在此,笔者对辽宁省表明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举双手赞成。
为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中央到地方都相应地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并特别地加大了经费投入。作为中小学校,理应改善办学条件。毫无疑问,在一些冬季较为寒冷的地区,为学生提供取暖设备也应包括在“改善”之内。这如同将土砖屋改建成教学楼和添制教学设备一样,学生完全应该无偿享受,因为该要学生交的学杂书本费都交了,无需另外付费。即使花再多的钱,地方政府财政和学校都应该承担(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倘若学生因为读书取暖要收取取暖费,那岂不是象人们坐公共汽车?大凡普通中巴没空调要便宜,豪华中巴有空调要贵。把这种企业赚钱的手法引入中小学校,说得出口、做得出来吗?还能称得上是“义务教育”吗?要知道,几十元钱对于城市居民算不了什么,但对于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等米下锅的农家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笔者身在政府财政机关,很是了解干部教师福利待遇的发放情况。夏季到了,每人每月要发20元的降温费,连发四个月,共计80元;冬季到了,每人要发取暖费8元,但有的单位嫌少,还变着戏法儿发什么“烤火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不论。试问:为什么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学生在寒冷的冬季坐在教室里读书,不仅没有谁发给这费那费,反而还要收取取暖费呢?而那些享受了国家福利待遇的干部教师,就不应该交取暖费吗?他们用空调取暖花费国家的电费还少吗?这恐怕是天底下最没道理的做法!
鉴于此,笔者强烈呼吁:全面禁止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取暖费。
:中小学取暖费将要上调 每个采暖期最高限价30元来源:人民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