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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特约记者刘康、王泉,实习记者章原报道
南中国海忧患
“不到南沙,就不知道中国海洋国土和海洋权益所面临的威胁、挑战之大”──《解放军报》记者
硬币的两面是不能同时拿到一起来看的。如果说,近年来,“中国威胁论”在东南亚的渐渐淡化是一面,那么,南中国海就代表了中国利益受损的另一面。2002年11月4日,在金边举行的第8届东盟10+3峰会似乎使人看到了一线曙光: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规定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各国维持现状,不得在有争议的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以及黄岩岛等地区修建新建筑物。
一年过去了,实际情况却把愁云布满心头:有关国家为维护在南沙的既得利益,继续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向中国展开政治、外交攻势,强化对已占岛礁和海域的军事管控,加快了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和掠夺。
与此同时,美国、日本、印度等大国加强了向南海的军事渗透。南海问题继续朝着复杂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主权”造势
2003年4月9日,越南在南沙举行了“解放南沙”28周年纪念大会,以越南国会副主席阮福清为首的国会代表团及以越国防部副部长冯光青为首的国防部代表团赴南沙参加了纪念大会。并先后对越占南沙岛礁进行了“视察”。5月31日,越外交部就中国在南海实施禁渔一事发表了南沙“主权”声明,宣称越南对西沙和南沙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菲律宾继续实施“卡拉延移民工程”。2003年4月,菲在南沙中业岛举行了“设立卡拉延市25周年”纪念活动,菲海军派舰运送地方官员参加了此次纪念活动。
2003年5月,马来西亚在弹丸礁附近海域举行了“拉布安国际海上挑战”娱乐竞技活动,并首次批准27艘钓鱼船和1艘游艇在榆亚暗沙经营旅游休闲项目。
有关国家还大肆驱捕中国作业渔船、挤压中国在南海活动空间,以达到主权造势的目的。《宣言》签署以来,越军警在北部湾和南沙共抓扣中国渔船70余艘次,抓扣中国渔民250余名,驱赶中国渔船300余艘次。2003年4-6月,针对中国科考船在南沙的活动,越军陆续增派船只实施不间断跟踪监视,阻挠中国在南沙正常科考作业。菲海军在南沙共对中国渔船实施登船检查50余次,抓扣中国渔民10余人。马海军也在南沙驱赶中国50余艘作业渔船。
南海特别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之争发端于上个世纪后半期。从60年代开始,特别是70年代至今,中国南沙群岛露出水面的岛礁以及海域被一些周边国家侵占。提出所谓“主权”要求并分割海域的有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其中越、菲、马3国还派兵对岛礁进行军事占领,只分割海域的是印度尼西亚。到1991年底,除中国大陆控制的6个礁和台湾控制的太平岛,其他44个岛礁分别被越、菲、马侵占。在这些周边国家中,越南是惟一提出对南沙群岛拥有全部主权的国家。
本无争议的属于中国领土的南沙群岛为何会形成主权争议的复杂局面呢?原因有二:其一,其本身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经济资源;其二,与国际法存在缺陷有关。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一定程度的公平意义上确立了世界海洋秩序,但它在引入“专属经济区”的新概念时,却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它允许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存在多条分界线,其结果是,由于各方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界定不同,就为冲突埋下了隐患。《公约》还规定,一个岛屿(涨潮时露出海面的岛屿)可以为一国提供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这样,有关国家也就有了“理由”抢占并不属于它的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