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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造成一半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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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4日16:2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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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1月14日电(记者陈鹏)昆明一家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小丁回忆一次民工讨要行动时仍心有余悸:“他们几十个民工在楼底下将我们包围,说要是讨不到工钱我们一个都别想走。”但这家公司在那次事件中扮演的的确是一个两头不讨好的尴尬角色:真正拖欠工资的是开发建设方,这家公司作为承包方同样是受害者。最终,小丁他们经过多方斡旋终于从建设方“抠”出35万元发给了工人,但与后者苦苦期盼的170多万元工钱相差甚远。
云南省2002年拖欠民工工资金额达到60亿元,从建设部门的统计看,每年约50%以上的拖欠行为都是建设方一手造成。“它是造成拖欠的首犯。”云南省建设厅副厅长赵正洪说。他进而分析,建设方拖欠有表面上资金到位,其实一立项就有缺口,从而供血不足的原因;也有立项之后超过预算和规模以致骑虎难下的尴尬;更有需等待开发的楼盘出手之后才解决工程款的恶性循环;同时还有建设方将本已到位的资金抽走进行再投资的拆东补西;近年来政府拖欠施工方工资现象有日趋严重的势头,这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之类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的心态在作祟。
建设方位于总包、分包这座债权金字塔的顶端,他一旦拖欠,以下的各个环节将无一幸免。而建设部门早在几年前就出台了相关预防建设方拖欠的政策——必须预付工资支付担保金。但是这一看上去凌厉无比的“杀着”却无法在现实中迅速制敌,甚至在施工方看来,真要是端着它找建设方理论的话,简直是与虎谋皮。
“现在的建筑市场太不规范,僧多粥少,你要想拿到标底,要想竞标成功,要想拿到工程,你就有求于建设方。”小丁说,“我们从前做的几个项目都得预先垫付工程款。哪里有让建设方先支付担保金的道理!一句话,他是‘大爷’,咱们是‘孙子’。”
层出不穷的建设方“跳单”现象让总包、分包公司们苦不堪言,但最惨的还是那些民工。而施工单位也往往不敢贸然讨要,生怕得罪建设方这位衣食父母以致永绝财路。他们只能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与利益旋涡中一点点去抠、去磨。
在赵正洪看来,要彻底解决建设方拖欠问题还是要靠强硬的法律手段。他认为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亟需规范,也需要运用强有力的行业法律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制约。他呼吁国家应根据行业自身发展中出现的弊端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能约束建设方拖欠的杀手锏——支付担保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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